看到朱棣这副模样,李明是真的有点后悔。
虽然早就听说过这些富家子弟的公子哥年纪轻轻就接触酒色,早早的就把自己给玩坏了,可问题是……
这位四少爷看着也不像是那种人啊。
刚才去醉仙楼的时候,这位四少爷可是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模样,根本不像是那种常去风月场所的人。
不过转念一想,他倒是挺喜欢喝酒的。
最起码每次他到李明家里来的时候,都盯着屋子里面的那些酒坛子挪不动眼睛。
这样一想,李明倒也释然了。
这小子应该的确不怎么常去风月场,但本性也是一个好色之人,估计家中就有好几房娇妻美妾等着他夜夜耕耘,所以才会如此早早的就败坏了自己的身子。
唉……
可怜啊。
下次签到抽到六味地黄丸的时候,就先卖给他点吧。
估计这小子应该挺需要的。
然而就在李明这边想着如何再从这张家父子身上赚点钱的时候,朱棣却终于有点反应了。
只见他猛地站起身,仰天大笑,笑声中充满了狂喜与激动。
此刻在他的脑海之中,全都是自己拿着这个东西在沙场之上纵横驰骋,横跨千里,封狼居胥!
有了这种宝贝,他还需要抓什么舌头?还需要什么向导?直接一队轻骑,就可以让北元那些畜生再无生路!戍边之时,稍微一眼,就能看到敌人的大部队。
神器,神器啊!
冠军侯又如何?他要做大明的冠军王!
自打唐朝之后,西域就已经成了中原王朝永远的痛,虽然后世的历朝历代都有力量能够打到这里,但是从来没有任何一个朝代能够在这边建立安稳的统治。
为何?
不是因为兵力不够,也并不是因为国力不足,而是因为这边实在是太空旷了。
偌大的沙漠,偌大的荒漠,偌大的草原,简直就是骑兵的应许之地!
这种地方易攻不易守,尤其是那些早就已经习惯了马上生活的游牧民族。
他们来去如风,而且基本上不会惊扰一丁点的动静,只有当骑兵群靠近到一定距离的时候,才能够听到连续的马蹄声。
在这种地方建立卫所,只会白白的浪费国力,在这种地方空耗钱财!
因为建立一个卫所要花费巨大,但那些游牧民族想要摧毁可就要简单许多了!
然而现在,有了这个宝贝之后就不一样了!
只要这东西能够批量制造的话,那到时候他可以让手下的将军每人都分配上几十个!
到时候根本不需要再派出去大把的斥候,只需要东南西北每个方向配两个人,两个这种神器,就能够轻轻松松的看到所有来犯的敌人!
到了那时候……
西域,黄沙,美人……
呵呵呵,哈哈哈哈!
大明的燕王有什么好当的?咱以后要当大明的凉王,咱要天天看那些西域美人给他跳舞,今天一批明天一批,天天都不带重样的!
朱棣一把抓住李明的肩膀,用力摇晃着:
“多谢你!李明,多谢你!”
他的眼中闪烁着异样的光芒,仿佛看到了无尽的战场与胜利。
李明被晃得头晕目眩,一脸茫然地推开他:
“谢什么啊?四少爷,你该不会是看美女看傻了吧?”
莫非是谢我带他来偷看花魁?
可问题是……这反应也太过夸张了。
朱棣松开手,深吸一口气,努力平复心情,但嘴角的笑意却怎么也压不下去。
他拍了拍李明的肩膀,语气郑重:
“你不懂,这东西……这东西的价值,远超你的想象!这可是……是价值千金,能够救人于水火之中的宝贝啊!”